小心“空手套狼” 身陷囹圄“車錢兩空”
如今,因為業務需要,不少人會到汽車租賃公司租車。李某廣州租車卻不是為了自己用,而是把車抵押給別人,換來的錢供其開銷。在短短兩個月的時間里,李某先后從多家汽車租賃公司租了6輛車,并以將車輛抵押進行借款的方式對多名被害人實施詐騙,取得現金共計269700元。10月29日,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2013年8月3日,李某租了一輛大眾寶來轎車,又找人偽造了的該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身份證等證件,在許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陽光大道與許繁路交叉口附近,他冒充這輛車的車主,將該車抵押給被害人劉先生,騙取劉先生現金23000元。
一個星期后,嘗到了甜頭的李某故技重施,利用其租賃來的一輛東風日產天籟轎車和偽造的相關證件,冒充該車車主,將車抵押給了韋先生,騙取韋先生現金66500元。在之后的一個多月里,李某又先后租賃了4輛轎車,以同樣的方式抵押給他人獲利,所得的贓款全都被他揮霍掉了。
其實,李某的詐騙手段并不高明,只要接收車輛的借款方盡到嚴格審核的義務,偽造的個人信息和車輛手續就難以蒙混過關。在廣州租車過程中,汽車租賃公司和個人應當盡量核實相關信息,并設立有效擔保。在訂立廣州租車合同時,盡最大努力規避風險,并在車輛出租后實時跟蹤監測車輛信息。而從事民間汽車貸款的公司或個人也應當提高法律意識,自覺抵制來路不明的汽車。不然,一旦用于抵押的車輛被真正的所有人追回,很有可能出現“車錢兩空”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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